主动担当 切实履职 山东潍坊昌乐县全面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来源:人民网 | 发布日期:2020-03-13 】 【选择字号: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委编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全面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一、紧扭住加强党的领导这一主线,唱响机构编制工作“主旋律”。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贯穿《条例》始终的一条主线,也是机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第一原则,要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该县坚决落实编委编办体制调整各项任务,严格执行编委“一支笔”审批和归口管理有关规定。出台《中共昌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县委编委是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日常用编进人程序,把党管机构编制落到实处。为规范用编程序,严格在编人员调动,接到单位使用编制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依据进人单位编制空余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每季度汇总各单位用编材料,提报县委编委会研究。编委会后5个工作日内,函告相关单位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2019年,对93个日常用编进人计划履行了编委会议程序进行研究,把党管机构编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紧紧扭住不断完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这一目标,立起机构编制工作的“方向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这要求我们必须把转变和优化职能作为关键,在转变职责上不仅改头换面,还要脱胎换骨、既“物理变化”,又要发生“化学反应”。一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印发《昌乐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昌乐县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昌乐县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等“三张清单”,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构建起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二是积极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着力优化布局结构,加大“小弱散”事业单位撤并和职责相同相近事业单位的整合力度,推动事业资源均衡配置。根据要求,尽快建立公益类事业单位台账,对不同层级、类别、系统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登记,形成改革基础性材料。三是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出台《昌乐县园林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昌乐县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政府直属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承担的园林、环卫公益服务职责推向市场,组建昌乐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和昌乐县昌洁环卫有限公司2个国有企业。撤销县盐务局,将盐业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权移交政府工作部门,组建昌乐县昌盛盐业有限公司。将有关政府部门承担的城市建设、投资开发等职责推向市场,组建山东宝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宝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宝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个国有企业。党政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紧紧扭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导向,画出机构编制工作“同心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近年来,昌乐县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民生领域、重点工作倾斜。一是设立教师编制“周转池”。昌乐县委编办在全省率先实行中小学“基本编制+周转编制”管理模式通过“总量控制、计划申请、动态流转、循环使用、人走编收、空编置换”全链条模式,连续三年利用周转编制为中小学补充新任教师326名,促进了教师编制资源合理配置二是做到“瘦身”和“健身”相结合。通过简政放权、机构改革、单位撤并等方式压减县级部门编制,为镇(街)核增行政和事业编制,有效减轻基层长期存在的“混编混岗”、县乡人才断档等问题。为扶贫机构核增行政和事业编制,专项用于扶贫工作人员,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编制资源保障。三是围绕中心履职尽责。成立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搭建起一个集引才、育才、用才于一体的人才管理服务平台。紧扣省“十强”产业发展,成立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服务中心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进一步扩大昌乐县高科技产业链设立县康复医院,打破了昌乐县没有康复医疗机构的现状,为全县需要康复医疗服务的患者提供了帮助。 

  四、紧紧扭住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这一保障,扎牢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笼”。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保障是机构编制法定化。要坚持不懈的学好用好《条例》,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切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工作,实现机构编制工作规范有序、科学有效发展。一是开展多层次学习培训。县委常委会、县委编委会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举办学习贯彻《条例》专题培训班,对县委编办全体人员、县直部门分管领导及政工科长等240人进行了培训,实现了全县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全覆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得到进一步强化。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通知》明确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人员编制配备原则,为机构编制工作步入法制化奠定基础。三是抓好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查、选人用人专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发挥监督合力,使机构编制纪律成为不可触碰、不可逾越的红线和高压线。

转自:中国机构编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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